2011年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首次明确的“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开启了招投标电子化的第一枪。
2013年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作为电子招投标的纲领性文件,《办法》为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2017年
发改委联合住建部等六部门印发了《“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进一步加快了电子化招标采购的发展脚步。在政策的持续推进下,各地开始加快电子化招投标在工程建设领域的探索和应用。
北京市住建委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实施方案》。
深圳市住建局开发的BIM电子招投标系统(全国首个)通过住建部验收。
2018年
江苏省住建厅通报了2017年全省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率已达93%……
河南省:进入省交易中心的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取消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及纸质采购响应文件,全面实现招标采购无纸化,省交易中心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招标(采购)人或中介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开标时提供纸质文件。
2019年
北京:取消现场投标报名,推进电子投标。
江西: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推行网上无记名方式购买标书、图纸;
广西:2019年8月30日前,取消招标报名环节,全面实现使用电子标书,实现招标文件网上下载。
2020年
国家发改委对在拟修订的《招标投标法》(征求意见稿)第五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我们欣喜地看到越来越多的省市在摒弃“双轨制”要求,离真正的全流程目标越来越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