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全面取消纸质文件,线上投标已成主流!

  时间: 2022-10-17      4296    

疫情以来,招投标行业受到重大影响。在疫情即将常态化的今天,实现招投标全流程在线化、无纸化是推行电子招投标的重要目标之一,有助于降低招投标交易的制度性成本,也有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自电子招投标推行以来,许多地区为实现交易模式的平稳过渡往往会经历纸质与电子“双轨制”并行的阶段,既要求投标人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又要使用电子方式递交和解密。


投标文件纸质与电子双轨运行,对投标人来说不是更便捷而是更繁琐了,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的目标难以实现,交易环节的减负效果也大打折扣。


对此,六部委在《“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明确要求,逐步消除电子采购与纸质采购并存的“双轨制”现象,但不同的地区和企业“双轨制”阶段的期限长短不一,长的有几年,短的几个月。


“双轨制”的根源无非两点:


一是担忧是交易系统远程开标功能不稳定,开标失败的概率较高,以纸质的作为补救,心里不慌。


二是行政监督部门的路径依赖,仍然是要求招投标资料纸质递交、纸质审批。


所以完全的无纸化必须依赖交易系统的高稳定性和监督部门的思维转变。


纸质文件的取消,既能提高招标采购效率、低交易成本:免去了企业打印标书、签字盖章等一系列步骤,竞标人推着一小车文件来到招标现场的噩梦也就此结束;更是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招投标电子化的重要环节。


招投标电子化进程 

2011年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首次明确的“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开启了招投标电子化的第一枪。


2013年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作为电子招投标的纲领性文件,《办法》为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2017年


发改委联合住建部等六部门印发了《“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进一步加快了电子化招标采购的发展脚步。在政策的持续推进下,各地开始加快电子化招投标在工程建设领域的探索和应用。


北京市住建委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实施方案》。


深圳市住建局开发的BIM电子招投标系统(全国首个)通过住建部验收。


2018年


江苏省住建厅通报了2017年全省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率已达93%……


河南省:进入省交易中心的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取消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及纸质采购响应文件,全面实现招标采购无纸化,省交易中心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招标(采购)人或中介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开标时提供纸质文件。


2019年


北京:取消现场投标报名,推进电子投标。


江西: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推行网上无记名方式购买标书、图纸;


广西:2019年8月30日前,取消招标报名环节,全面实现使用电子标书,实现招标文件网上下载。


2020年


国家发改委对在拟修订的《招标投标法》(征求意见稿)第五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我们欣喜地看到越来越多的省市在摒弃“双轨制”要求,离真正的全流程目标越来越近!


到底什么是电子化? 

招投标电子化,即在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备案、专家抽取、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环节实现全过程电子化,以标书电子化、评委异地化、监察实时化、管理网络化为标准,并以预警纠错、过程监督、留痕追溯、在线投诉为目标。


对于主管部门而言,招投标电子化不仅能有效降低市场主体各类交易成本,优化社会资源配置,而且能够提升招投标监管服务质量和效率,遏制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全流程电子化”下的投标保证金 

随着2016年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的印发,在投标保函作为减负提效的现金保证金替代方案提出的同时,投标保函的电子化工作也逐步推进。


首先要实现的是在线递交功能:投标企业仅需将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单原件扫描描件加盖企业公章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即可完成递交工作,免去了线下递交原件的人力物力。但这不够满足“全流程电子化”的要求,也给评标委员会带来了真伪鉴定的麻烦。


其次要打通的是在线开具系统:投标企业可以在线完成电子投标保函的开具,而后可通过在线下载数字保函实现保函的递交,招标企业也可以在系统平台上验证保函的真伪——只有从原件核验制,到扫描件核对通过制,再到电子核验制,招投标工作才真正实现了自线下至线上、自局部电子化到全流程电子化的升级。


对于企业而言,投标电子化意味着:仅需提前将资料上传至网上就可以在线申请投标保函,而后便可以轻装上阵参与招投标。


对于建设单位而言,招标电子化意味着:仅需提前将招标公告上传至网上,并在评标时在线审查评比即可完成招标工作--电子化的招投标方式,为双方都减少了相关程序、提高了竞争公平与交易透明。


目前,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已明确指出:“采购文件可以用电子档案保存” ,其中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那工程建设项目中何时实现电子归档取消纸质归档呢,这还有待于相关部门下一步的发文!


当然,无纸化只是招投标电子化体现在招投标工作中的表面形式,其背后是电子交易平台以及系列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协同运行。未来,在公共服务体系和综合监督体系的作用下,招投标将真正实现信息化与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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